天宇股份: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