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议 案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林一文先生、钱有武先生、谭立斌先生须回避。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