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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零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