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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零二四年一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 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西菱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