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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动力: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含独立董事)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自查报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独立董事独立性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吴传华先生、赵勇先生、贺立龙先生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资格,不属于下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