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