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