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德方纳米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5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8,743,340.33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1,256,50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