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制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确有必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 以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倍杰特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