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惠城环保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 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其借款。 公司拟向东粤环保提供不超过 13,000 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借款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借款利率不 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