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知港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知港科技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公司拟以持有的知港科技全部股权提供质押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出具相关承诺,知港科技拟以其自身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建成 后应收租金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