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值得买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抄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所提交了《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 终止对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4〕101 号 关于终止对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