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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 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独立 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 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