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中低风险或者稳健性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 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 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