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公司"、"发 行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壹网壹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君安现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 报告书。 国泰君安作为壹网壹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 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 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 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