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钢研纳克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 接受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邹盛武 律师、王士龙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如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30 在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 9 号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 大楼十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植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