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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805BRANDMAX(300805)2023-08-25 12:07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 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电 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