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适用本细则第七 条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电声市 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经理人员,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