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