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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00805BRANDMAX(300805)2023-08-25 12:02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以及《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及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 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