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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00811POCO(300811)2024-08-26 12:2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公司") 管理层对 2024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铂科新材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4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铂科新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