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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815EIT(300815)2024-01-08 10:0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 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