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葛蕴珊、王震坡、曹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葛蕴珊、王震坡、曹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