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聚杰微纤本次拟增加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