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兴业证券与上能电气签署的《保荐协议》,兴业 证券对上能电气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3 个完整的会计 年度,上能电气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持续督导 期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兴业证券对上能电气的持续督 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 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