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回购报告书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6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 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2.22 万股至 100 万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58,038,965 股的比例为 0.20%至 0.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