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金现代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