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 总裁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 副总裁 若干名,财务总 监 1 名,由 总裁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裁 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作协助 总裁 工作。 第四条 总裁 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才能;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 层 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 经营管理层 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 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