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金现代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公开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司在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