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西安派瑞功率半 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和公司的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