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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300831PERI(300831)2024-08-27 10: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属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 制,并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