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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300831PERI(300831)2024-08-27 10:5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 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公司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不少于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 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监事担任,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