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1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工作。当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