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 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