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 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