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 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公司 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