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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0836Kstopa IntelliE(300836)2024-08-27 10:44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 1 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