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见本制度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 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如有)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 项,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本制度的规定;上市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标准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时,根据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将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