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