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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