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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