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