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四会富 仕")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民生证券")作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 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