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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864NJUAE(300864)2024-03-28 11:5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的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 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 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 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环境")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