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欧陆通: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为信达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补充,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另有说明外,本次发行所涉其他法律问题的意见和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的相关表述。《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的释义、律师声明部分亦继续适用 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信达再创意字[2023]第003-2号 致: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