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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信达再创意字[2023]第003-2号 致: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署的专项法律 顾问服务合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3 年 7 月出具《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