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小平先生、李志伟先生、游晓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 事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李天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杨小平先生、李志伟先生、游晓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 立董事初大智女士、杨林安先生、李天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