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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目 录 天健审〔2024〕9852 号 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大药房公司)个别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4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与编制个别 财务报表相关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维康大药房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 1-4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维康大药房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第 1—3 页 | | --- | | 一、审计报告……………………………………………………… | | 二、财务报表……………………………………………………… 第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