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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维康药业2023非标意见说明

天健函〔2024〕426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32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维康药业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维康药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占 用维康药业公司资金,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其他应收款,维康 药业公司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实际控制人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3 月归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由于维康药业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资料, 我们无法就资金占用金额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取营业收入作为计算基准。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