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迦南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